1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龙岩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龙岩市永定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类型,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合计处59.18万元罚款。
一、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
二、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一)未按规定采取有关风险管理措施。(二)未按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
三、违反人民币流通及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一)相关人员不具备反假专业能力。(二)未按规定将假币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四、违反国库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五、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一)未及时处置数据安全漏洞风险。(二)未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或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三)未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的技术措施。
阙某生(时任龙岩市永定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人)、张某祥(时任龙岩市永定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普惠金融部负责人)对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龙岩市永定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岩银罚决字〔2025〕3号
一、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二、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一)未按规定采取有关风险管理措施。(二)未按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三、违反人民币流通及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一)相关人员不具备反假专业能力。(二)未按规定将假币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四、违反国库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五、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一)未及时处置数据安全漏洞风险。(二)未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或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三)未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的技术措施。
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合计处59.18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
龙岩市分行
2025年12月26日
三年
2
阙某生(时任龙岩市永定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人)
岩银罚决字〔2025〕4号
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
处罚款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龙岩市分行
2025年12月26日
三年
3
张某祥(时任龙岩市永定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普惠金融部负责人)
岩银罚决字〔2025〕5号
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
处罚款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龙岩市分行
2025年12月26日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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