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消费日报财经

近日,来自江西宜春的货车司机胡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财险)在为他的车辆报价投保过程中,以“太平洋客户专属优惠”为名诱导,最终保费反增两千余元,并遭遇要求更换投保人、返现、隐瞒附加险、列入黑名单等系列问题。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核查,人保财险多项违规行为属实。
事实上,胡先生反映的违规套利与返现一直是保险行业的顽疾,2026年1月至4月,全国已有38家财险公司收到监管罚单,被罚没金额合计超6000万元,处罚事由主要涉及未按照规定使用保险条款费率、虚列费用、违规返利等问题。
今年5月,全国多地金融监管部门集中开出18张保险行政处罚罚单,处罚多集中在“向投保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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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保费再返现”涉多项违规
资料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1949年10月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业,是国内历史悠久、业务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大型国有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居全球财险市场前列。公司于2003年11月6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中国内地第一家在海外上市的金融企业。
2025年,人保财险合计保险服务收入为5115.94亿元,总资产达8604.98亿元,人保财险MSCI ESG评级为AAA级。
在合规方面,人保财险两家分公司此前因“列支虚假车险手续费”接连被罚,公司2025年全系统消费投诉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量高达44万余件,其中车险类投诉占比超过八成。
在第三方平台上,也存在大量对人保财险的车险投诉,以黑猫投诉为例,关于人保车险的投诉达659条,主要涉及少赔、拒赔、拖延赔付、霸王条款、理赔踢皮球、不打款、车险返现不到账、定损差异大、不处理事故等。
胡先生正是对人保财险投诉人群中的一员。胡先生介绍,他是宜春地区的一名货车司机,其名下车辆是自己个体工商户所有的营运货车,2021年购买,2022年过户为二手车。该车辆连续三年未出险、无违章,年均行驶里程较少。
胡先生的车辆原本投保的是太平洋保险,车险将于3月5日到期。今年初,人保财险的车险工作人员找到胡先生说,针对太平洋客户有专属优惠活动、报价更划算。
胡先生明确今年不买车损险,仅投保交强险和100万元三者险。工作人员请其通过微信发送行驶证与身份证照片,以便工作人员录入系统生成精准优惠报价。
胡先生抱着货比三家的想法,通过第三方代理平台为车辆进行新一年度的投保报价。令他感到意外的是,中国人保、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多家大型保险公司均告知无法出单。

次日,胡先生自行拨打人保客服电话95518,明确要求投保。人保财险宜春分公司派业务员黄某添加其微信。在投保沟通中,黄某要求他必须更换投保人才能办理。胡先生按照要求操作后,最终完成了投保。然而,胡先生在投保完成后才发现,保费比上一年度投保太平洋保险时高出了两千多元,与当初沟通的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在沟通投保的过程中,黄某告知他,公司存在一项“针对太平洋保险的专项政策”,但该政策的实质却是故意提高保费,让投保人多掏钱,然后再向企业法人进行返利。
据胡先生回忆,投保过程中,他收到的报价单中出现了一个“+100”字样,他对此毫不知情,事后才了解到这意味着自己被额外购买了一份意外险。
“在整个投保过程中,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告知他该项内容。此外,在那次投保过程中还收到了人保财险方面违规返现的600元。”但是,胡先生当时并未意识到这些问题的严重性。
此外,胡先生还发现,自己之所以在1月28日被多家保险公司告知无法出单,是因为人保财险将其列入了“黑名单”,导致正常的投保流程被人为阻塞。而更换投保人之所以能够成功,恰恰说明问题出在“胡勇”这个身份本身,而非车辆或驾驶记录存在实质风险。
由于保费不降反增,投保完成后,胡先生通过人保客服进行投诉。在投诉过程中,他进一步了解到,人保财险宜春分公司实际上是宜春市保险行业协会的会长单位。令他困惑的是,作为行业协会的会长单位,其对他的投诉却迟迟不予有效处理。
在投诉过程中,胡先生还提供了多份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其中,涉及代理中介宋某的截图中存在返现行为;涉及人保财险高安支公司聂某的截图中,聂某提到了“业务员吃返点”“一车一价”“返点不固定”等表述;涉及工作人员颜某的截图中,颜某明确表示“每单都有返现,单单都是”。
此后,胡先生通过多个渠道投诉维权,据其所述累计投诉了数百次,直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正式受理其信访事项。
5月15日,宜春分局出具信访答复意见书称,关于胡先生反映的人保财险虚构保险代理套取手续费、并违规向其返现600元的事项,核查结果属实。
也就是说,人保财险分公司存在虚构保险中介套取手续费并返现600元、未告知意外险购买事项、泄露个人信息、存在客户或理赔黑名单、工作人员欺骗投保人、投诉处理不规范、代理中介存在返现行为以及工作人员存在不当表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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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认定多项违法属实
关于胡先生反映的“保险欺诈”事项,监管核查后认定,其所述的“保险欺诈”实际指向的是在购买保险时报价单中出现的一个“+100”字样。胡先生表示其在购买保险时对该项内容不知情,事后才了解到这意味着一份意外险。
经监管部门问询人保财险工作人员黄某,该工作人员承认在投保时未告知胡先生购买了意外险。据此,监管部门认定,投保时人保财险工作人员未告知投保人意外险购买事项属实。

关于胡先生反映的人保财险泄露其个人信息的事项,经监管部门核查属实。但答复意见书中未就信息泄露的具体方式、范围及后续处理作出进一步说明。
关于胡先生反映的人保财险拒保并将其拉入“黑名单”的事项,监管部门在核查中问询了黄某。黄某表示,以“法人胡先生”身份投保时,系统出现风险提示,同时系统审核繁忙,因胡先生催促,故建议更换投保人后投保成功。在胡先生提供的与颜某的通话录音中,颜某表示已经解除了“黑名单”。
在胡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中,可见黄某表示投保正在人工审核,后续询问是否可以更换投保人,截图内容中未发现黄某有明确拒绝承保的表述。
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发现,人保财险系统中曾将胡先生列为客户或理赔黑名单。人保财险工作人员颜某表示,对于列入客户或理赔黑名单的投保人,公司不会承保商业险。
综上,现有证据无法核实人保财险存在拒绝承保交强险的情况,但人保财险存在将胡先生列为客户或理赔黑名单的情况。
关于胡先生反映的人保财险明确出台针对太平洋财险续保用户政策的事项,核查结论显示,胡先生表示该信息由黄某告知。监管部门问询黄某后,其承认为了营销获客,告知胡先生存在针对太平洋财险客户的续保优惠政策,但实际上并不存在该政策。人保财险宜春市分公司也反馈称,并未出台针对太平洋财险续保用户的政策。据此,现有证据无法核实人保财险明确出台了该项政策,但人保财险工作人员黄某存在欺骗投保人的情况。
关于胡先生反映的“向其公司投诉均拒不处理”的问题,胡先生表示通过12378、12345、人保客服电话投诉至今没有解决方案,人保财险虽然对其投诉进行了回应并进行了面谈,但未能协调成功。监管部门调阅了人保财险宜春市分公司的投诉处理记录,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照《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办理的情况。据此,监管部门认定人保财险宜春市分公司存在投诉处理不规范的情况。
关于胡先生反映的“涉代理中介宋某微信记录截图”中存在返现的事项,核查结论为属实。
关于胡先生提供的“涉人保财险高安支公司聂某微信记录截图”中聂某存在“业务员吃返点”“一车一价”“返点不固定”等表述的事项。聂某在接受问询时表示,当时这样答复只是为了做好客户服务,想争取业务,实际上不存在返点、返钱的情况,其系道听途说。监管部门调阅了聂某去年以来的销售记录,未发现其有商业险保单的销售记录。据此,监管部门认定人保财险高安支公司聂某存在不当表述的情况。
关于胡先生反映的人保财险颜某表示“每单都有返现,单单都是”的事项。颜某在接受问询时表示,当时在微信和录音中所说的内容是为了安抚胡先生的情绪,其本意是指胡先生的保单每年都有返现,不同公司返现情况不同,其不知道哪一单有返现,公司对业务员和合作机构有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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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支招多渠道维权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范辰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宜春金融监管分局于5月15日作出的这份信访答复意见书,针对人保财险及其工作人员在投保人胡先生投保过程中的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均作出了明确认定。
范辰认为,这份答复意见书对胡先生下一步维权非常有利。
关于胡先生遭遇的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违规返现600元以及隐瞒条款的问题,我国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该法律明文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对于保险代理人,同样禁止给予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以上人员均不得“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关于胡先生反映的代理中介存在返现行为,该行为同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四)项关于保险代理人不得给予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规定。关于业务员聂某存在“业务员吃返点”“一车一价”“返点不固定”等不当表述,虽然未查实实际返现,但该表述本身涉嫌误导投保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关于不得欺骗投保人的原则性规定。
范辰律师认为,胡先生可以直接与人保财险进行协商和解,也可以向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或者宜春金融监管局进行投诉,通过协会或者监管维护自身权益。此外,胡先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维护自己的权益。
截至目前,人保财险方面尚未就这份信访答复意见书中认定的多项违规行为公开作出回应,也未给予他合理的报价。
胡先生方面则表示,将继续通过多种途径维权,并要求人保财险就其违法行为承担责任,对相关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胡先生向记者表示,他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反复投诉,是因为作为一名货车司机,保险是其营运的刚需。如果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内部“黑名单”随意拒绝承保,再通过要求更换投保人、虚构优惠政策、诱导返现等方式提高保费,那么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将形同虚设。他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引起监管部门和社会对保险行业这些乱象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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