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飞往大连的东方航空航班上发生一起客舱服务纠纷,相关视频出现乘务员下跪画面,该事件在网络发酵后引发热议。舆论聚焦于旅客过激维权行为的同时,民航一线空乘的从业困境、航司严苛的考核机制、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缺失等行业深层问题也被揭开。
事情发生在 9 月 28 日深夜,东方航空合肥至大连的航班上,乘务员在推餐车提供饮料服务过程中,全程提示旅客注意,因一名旅客处于睡眠状态,不慎造成餐车与其手肘发生触碰。航班乘务员当即反复致歉,查看旅客状况。该旅客情绪激动,连续使用粗俗过激言语,并出现威胁脚踢乘务员,并且提出要求当事乘务员落地后陪同就医等诉求。
30 日,东方航空发布官方通报,完整还原此次事件经过。并称航班落地之后,医护人员上机对该旅客进行检查,确认旅客没有明显外伤与肿胀,无需进一步处理。旅客拒绝地面工作人员陪同就医,自行离开机场。事件发生后,航空公司已对当事乘务员开展心理疏导与关怀,该员工现已回归正常工作岗位。
事件相关视频流出后,迅速引发热议。但舆论场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乘务员有没有下跪,在通报中并没有得到正面回应。评论区不少网友谴责该旅客的过激行为,认为仅仅一次轻微意外磕碰,就恶语辱骂、肆意刁难服务人员,已经超出合理维权的边界,属于得理不饶人,侵害乘务员人格尊严,并呼吁航司应当站出来保护一线员工,不能牺牲员工尊严换取表面上的客舱平稳。
与此同时,不少网友将目光投向事件背后的行业环境,在他们看来,当事乘务员下跪道歉是长期身处严苛投诉追责、高压考核体系之下的应激反应,不合理的考核压力,是激化本次矛盾不可忽视的隐性因素。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表示,此次事件中,旅客仅因餐车轻微触碰的微小意外,便恶语辱骂、威胁脚踢乘务员,甚至以 " 让乘务员下跪、踹一脚才罢休 " 作为和解条件,属于公然侮辱、胁迫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该行为主观上存在明显挑衅、刁难意图,超出合理维权边界,符合治安违法甚至寻衅滋事的认定标准。
" 餐车碰到旅客的意外在飞行途中并不少见,颠簸状态下餐车容易不受控制,遇到这类情况乘务员只能反复道歉争取谅解。" 从业一年多的乘务员李夏夏(化名)告诉记者,旅客发起投诉后,航司会开展调查,如果判定责任在乘务员,就会扣绩效、谈话,情节严重还会降级。
她还分享了一个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有乘务员在进行正常工作交流时,却遭到旅客以 " 打扰休息 " 的原因投诉,最终投诉被判定成立,当事乘务长直接降为普通乘务员。
" 感觉很多旅客并不尊重乘务员。" 李夏夏说,遇到旅客不满,乘务员道歉无效就交由乘务长处理,乘务长调解后,还会要求涉事乘务员再次当面道歉,碰到不合理诉求才会呼叫安全员记录取证。
从业近三年的吴程程(化名)也坦言,航空公司对于投诉的管理尺度偏严苛,一旦被投诉就会面临扣分,在她看来,不少时候航司并没有站在员工这边。
无独有偶,拥有五年飞行经验的张波波(化名)回忆起自己入行初期的经历,至今仍感到屈辱。当时旅客登机时,一名乘客站在过道等候家人,阻碍其他旅客通行,她依规礼貌提醒对方落座疏导通道,反倒遭到旅客无端辱骂,被指责 " 态度差 ",并要求找乘务长理论。
在旅客的要求下,乘务长要求她当场手写道歉信。第一版写完被旅客驳回,要求重写,并强调必须签上姓名和工号," 我当时根本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但还是必须写。"
面对旅客提出的无理要求,多数乘务员只能选择隐忍退让。张波波感慨:" 因为很多时候,她们身后空无一人,没有人会给她们撑腰。"
赵良善表示,企业不能以化解纠纷、维护品牌口碑为由,逼迫员工做出违背职业规范、损害人格尊严的道歉。员工有权拒绝这类不合理指令,如果企业因此对员工扣薪、停飞、作出处罚,属于违法用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维权。
" 航空公司考核,只能把核实属实的服务过错纳入考核范围。对于无过错意外、旅客诬告、无理投诉,不得对一线员工追责。" 赵良善强调,未经完整调查、不给员工申辩机会、不问缘由直接处罚的行为,均属于违法用工,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撤销处罚、恢复绩效与职业档案。
赵良善解释,将顾客满意度纳入考核本身并不违法,但 " 唯满意度论 " 催生的高压考核,会变相逼迫劳动者放弃人格尊严,涉嫌制度性侵权。航司若以维护口碑、提升服务为由,纵容旅客侮辱从业人员、倒逼员工牺牲尊严平息纠纷,已然侵犯劳动者的基本人格权。
在他看来,民航领域完全具备建立恶意投诉黑名单、双向信用评价体系的可行性与法律基础。长期以来服务业存在 " 顾客永远正确 " 的单向评价弊病,建立双向评价,可以区分正常维权与恶意刁难、敲诈式投诉,平衡旅客消费权益与从业人员人格尊严,也是当下行业监管优化的发展方向。(来源:齐鲁晚报 · 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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