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安徽一男子无证驾驶至朋友家院内,碾压 1 岁婴儿致其死亡,家属获赔 17 万元后出具谅解书,男子获刑 10 个月,缓刑 1 年
24 岁男子曹某无证驾驶车辆到一位朋友家中,进入院子后未注意观察,碾压到一名一岁婴儿,后婴儿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曹某则因涉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大河报《看见》记者近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个月,缓刑 1 年。
根据判决书,法院审理查明,2026 年 5 月 17 日 9 时许,曹某无证驾驶一轿车,从蚌埠市蚌山区某地出发,欲回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某甲老家,顺道至李某甲朋友李某乙家时,进入院子后未注意观察,碾压到 1 名 1 周岁的婴儿。后婴儿被送往某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鉴定,这名婴儿系重度颅脑损伤死亡,符合车辆所致损伤特征。
法院另查明,案发后,曹某亲属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亲属收到被告人赔偿款 17 万元,已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表示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曹某无证驾驶机动车驶入农村居民院落,院内行车未尽安全注意义务,疏忽大意撞倒院内幼儿并致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曹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曹某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如下,曹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 10 个月,缓刑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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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大河报记者 梁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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